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109 學年度 第 2 學期課程大綱
請落實並尊重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得非法影印、下載,敬請使用正版教科書。
部別 日間部

學制

日二專

必(選)修

核必

學分/時數

2.0/2.0
課程名稱 中文 航海氣象學 課程代碼 A0171263
英文 Meteorology 開課班級 A011A0航一誠班級人數:0/50
授課教師  邱棋鴻
先修課程  
教學目標 中文  依據STCW公約2010修正案規定船員須具備基本訓練之航海氣象學技能規定,編列以下課程,以利學生未來順利取得證書。 本課程如有配合系課程、系教學、及具實務觀摩等教學目標需求,將主辦或協同辦理校外教學、校外參訪、校外演講、校外競賽等活動進行授課,實施週次因應不同需求,另行通知。
英文  According the requirement of ocean going 3rd mate on IMO Convention for Standard Training Certificate Watching 7.03.
課程大綱 中文  了解大氣概論,認識基本氣象要素,氣壓系統與風系,天氣現象,氣團與鋒面,熱帶天氣與颱風,海霧與海水溫度,波浪,潮汐與潮流,洋流,以利船舶航行時之安全與順暢度。
英文  Introduction to the atmosphere Basic meteorological elements Pressure system with winds Weather phenomenon Air masses and fronts Tropical weather and typhoon Sea fog and sea temperature wave Tide and current Ocean current
教學型態
(授課方式)

 教授航海氣象學之氣象基本要素氣壓系統與風系天氣現象氣團與鋒面熱帶天氣與颱風海霧與海冰波浪潮氣與潮流洋流 本課程如有配合系課程、系教學、及具實務觀摩等教學目標需求,將主辦或協 同辦理服務學習、勞作教育、校外教學、校外參訪、校外演講、校外競賽等活動進行授課,實施週次因應不同需求,另行通知。

課程影音介紹

 影音連結

課程地圖連結

地圖連結

遠距教學連結

課程LINE群
(首次僅可手機加入)

學習成效
(能力指標)
    航行實務操作能力 40%
    船舶貨物作業能力 30%
    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能力 30%
課程計畫(進度)
週次 主題與內容
1  大氣概論(氣候,組成)
2  大氣概論(物理特性、熱力、穩定度)
3  基本氣象要素(氣溫、濕度)
4  基本氣象要素(氣壓、風)
5  氣壓系統與風系(等壓線、氣旋、氣壓系統))
6  氣壓系統與風系(環流、季風、海風)
7  天氣現象(雲、霧、降水) 校外教學
8  天氣現象(雷雨、龍捲風、能見度)
9  期中考
10  氣團與鋒面(氣團、鋒面)
11  氣團與鋒面(溫帶鋒面系統)
12  海霧與海水溫度
13  海霧與海水溫度
14  波浪
15  潮汐與潮流
16  潮汐與潮流 校外教學
17  洋流
18  期末考
成績評量
方式
 上課使用教室的清潔整理安排;第一週由任課教師本人以身作則;第二~十八週每次由(班級總人數除以17週次取整數)學生數並按計分冊順序依次負責,如有剩餘學生數則另行安排清潔整理工作,以上教室的清潔整理工作須經檢核確認後始算完成。清潔整理工作包含有(教室內外和課桌椅上面及地面上清潔和清除等等、課椅排齊、黑白板擦拭乾淨、電腦電燈電風扇電子講桌投影機冷卻水塔等電源關閉),並且依臨場環境需要增加指定清潔項目。整學期核算成果時,若有漏掉任一未清潔整理工作次數者,不額外加分。 ------------------------ 依本校校規和交通部航海人員考試規則,禁止考試舞弊。考試重要規則:考試前請先上完廁所,考試時手機應關機放置集中區域(應考桌面必須淨空且禁食,可置考試用品),未遵守者不能領取試卷,若考試中因手機未關機而有震動或響鈴每次扣15分至零止;若因重要事故事先請假未應考,其補考(另有不同試卷)期限應於考試週之期限內考試完成,補考成績評分至高80分。 (一)期中考試:考試範圍[含授章節及補充教材](20%),每位同學的考試題目可能不同。 (二)期末考試:考試範圍(含授章節及補充教材)(30%),每位同學的考試題目可能不同。 (三)平時成績:出勤(20%)、期中考前繳交圖書心得報告(10%)、上課筆記及課堂抽點問答,或指定紙張的課堂作業(20%)等項目考核。 (四)課程要求:1、準時出席(親自簽名,全程參與,中途離席應獲許可始暫離);並注意服儀整齊和生活禮儀。 2、積極參與討論。 3、如有圖書心得報告或作業的繳交,請繳交A4紙本並上載到指定網址。(五)加分項目:若有服務學習、勞作教育、校外教學其表現優良或修習本課程期間取得NCC三等以上之業餘無線電執照或民航局無人機專業級操控飛行執照者,額外加分。  
修課應注意事項  到課率依學校規定。本課程如有配合系課程、系教學、及具實務觀摩等教學目標需求,將主辦或協同辦理服務學習、勞作教育、校外教學、校外參訪、校外演講、校外競賽等活動進行授課,實施週次因應不同需求,另行通知。 
指定書目   
參考書目  航海氣象學(教育部)